返回黑龙江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黑龙江佳木斯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办事指南 >  正文
佳木斯市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两节食品安全监管
2006-12-30 08:28  文章来源: 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在元旦、春节两大节日到来之际,市工商局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,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出台五项措施加强对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。

  为了严格责任制度,强化监督检查,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,这个局严格节日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,对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层层落实责任,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各部门分工协作全力抓,逐户落实监管责任人,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。

  这个局实施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加强节日值班工作。节日期间,他们要求各工商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,畅通通信联络。充分发挥12315网络的作用,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,做到件件有落实、事事有交待,切实对消费者负责。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程序如实上报相关部门。

  为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,这个局以节日食品为检查重点,以“六查六看”为检查的主要内容,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,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,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七项食品自律制度,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。

  同时,这个局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管,强化节日期间农村大集、食品小摊点、小卖店的巡查力度,净化我市周边消费环境。

  为了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他们及时查处经营者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,假借促销活动推销不合格食品或者掺杂使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的行为,保证消费安全。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黑龙江省商务厅信息化处    联系人:王寅卓 电话:0451-82642637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吴 燕 电话:010-51651200-600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